查看原文
其他

“新宁波人”褚健教授说……

海曙统计 2019-05-05



       5月12日,海曙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近60位国家部委、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科研大咖和企业家代表云集海曙,共同见证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正式揭牌。



      4月4日,国内自动化领域的顶级科学家褚健教授团队与宁波紧密牵手,双方就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系列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经过30多天的紧张筹备,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系列项目中的“重头戏”——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工业操作系统公司、工业控制信息安全公司、控制芯片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团队入驻海曙


 

     “这是一个让我难忘的时刻!”褚健教授在揭牌仪式的致辞中难掩激动。


      宁波开放、包容的城市精神,像磁铁一样吸引着这位著名科学家;而宁波三顾茅庐的盛情邀请,亦让他深受感动,促使他最终决定落户宁波海曙


      “从今以后,我就是宁波人了,我的后半生属于宁波!”现场,这位全球工业自动化领域顶级专家动情的说。 选择宁波,就是选择未来!褚健教授在致辞中透露,自己在工业互联网科研、市场、管理方面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来宁波,就是把很多想干的事一一实现”



      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将关注高科技细分领域,包括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传感技术与芯片、工业AI、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智联网、工业软件等。


      “工业互联网是信息技术革命带给我们的重大机遇。”专程赶来参加揭牌仪式的甬籍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在致辞中,对宁波引进褚健团队的决策大加赞赏。


      倪光南院士称,有了褚健教授团队,再聚合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人才、资源,宁波就可在新一轮信息技术的浪潮中,抓住机遇,形成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走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前列。


      对于正在努力唱好“双城记”的宁波,尤其是对于正在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海曙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当然,随着褚健教授团队的落户和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诞生,可以预见,相关领域的人才和项目或将纷沓而来。


      自称“新宁波人”的褚健教授,也已进入“引才大使”的角色——“宁波是个环境友好、美食丰富的宜居城市,欢迎来宁波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或研究中心,将科研成果在宁波产业化。也希望院士专家推荐研究生来宁波工作,宁波将出钱出力帮你们!”


       想了解宁波市有哪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政策吗?小编把一些近期可申报的宁波市级科技项目政策罗列如下,希望对各位企业家创业者有帮助哦!


1


宁波市科技创新 2025 重大专项第一批项目(课题)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28/art_9938_2153470.html

宁波市“科技创新 2025”共设 10 个专项,本批发布 8 个专项共计项目(课题)125 个。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8 月 15 日


2


2018 年度宁波市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详见:

http://kjj.ningbo.gov.cn/art/2018/5/9/art_9938_2157326.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

联系人:宁波市科技局 陈艳飞 55888322;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吕宏校 27877183


3

 2018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28/art_9938_2153468.html 

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须于 6 月底之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网)进行注册,还需在“宁波市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网”(gaoqi.nbsti.gov.cn,以下简称:地方网)进行注册登记。

企业按照要求制作纸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提交至属地科技部门初审, 后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8 月 13-15 日:北仑区、镇海区、高新区

8 月 16-20 日:余姚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

8 月 21-23 日:江北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 

8 月 24-28 日:鄞州区、海曙区及其它match

联系人: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4

2018 年宁波创新型初创企业备案和

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10/art_9937_2058470.html

1.创新型初创企业经备案后,可申报本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支持,同时推荐省科 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并可择优参加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此外,可按照《宁 波市科技信贷代偿补偿暂行办法》(甬科高〔2014〕70 号)申请由市科技局、县(市) 区科技局与科技银行三方合作共建的非抵押、非专业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科技信贷业 务,或申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一般不超过 200 万元的跟进投资。

2.创新型初创企业备案后,可向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申请不超过 10 万元的科技创 新券,用于抵用一定比例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科技服务费用。

申报流程:企业自行登录“宁波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www.nbstf.org.cn)在线 填报《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附件 1),提交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初审;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经组织在线初审、核对资料,上传初审意见。其中对于已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仅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批次安排:2018 年共安排两批次备案,其中第一批截止 5 月底,第二批截止 10 月底

企业备案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黄伟英 87183236;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王羊利亚 27968945;

科技创新券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潘美君 89187097


5

 2018 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18/art_9938_2116717.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

一、申报对象

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创新能力。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 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 50 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 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 70%以上。

2.发展水平。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 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 5 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 创新带动能力强。

3.社会责任。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归口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上述培育条件,经组织企业自愿提出申报后,择优推荐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对象;同时填写《2018 年省级创 新型领军企业推荐基本信息汇总表》,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潘美君 电话:89187097


6

2018 年度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3/15/art_9938_1888727.html

网络填报截止5 月 31 日;纸质受理截止6 月 10 日

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50%以上;其中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 天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35%。


企业登录 http://program.sti.gov.cn“宁波创新云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受理后下载相应申报文档并打印,连同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市科技局联系人: 孙烨烽 电话:87183236 

市商务委联系人:  王向阳 电话:87178095


7


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9/art_9938_2057621.html 

一、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允许多家企业合作 申报,且应指定其中 1 家企业为承担主体责任的申报牵头单位)。鼓励与国内知识产 权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 2 家)联合申报高价值专利组 合培育项目。

二、牵头企业申报条件

1.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注册成立三年以上且上年度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 上企业。

2.2018 年 3 月 31 日前,拥有宁波市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究 院,上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

3.有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专利战略意识较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科学,人员 配置合理,专利经费投入稳定。已拥有某一类产品有效发明专利 20 件(含)以上,多家 企业共同申报需拥有 30 件(含)以上(参加项目申报的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有效 发明专利须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企业方可纳入统计)。通过专利运营、挖掘、研发及 产业化或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立项后三年内能够形成该类产品高价值专利组合 (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 50 件,PCT 申请不低于 10 件。所有发明专利均为参加本 项目的企业拥有所有权)。

4.近三年没有恶意侵犯他人专利的行为。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将书面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版扫描 PDF 文档提交所在地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区县(市)、四区二岛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 汇总推荐函(附申报单位清单),于 5 月 20 日之前将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件申 报材料、推荐函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知识产权管理处 吴春莉 电话:89186870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8

 专利导航项目申报

详见:

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20/art_9938_2128000.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专利工作基础好,经营业绩 较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必要经费等),管理体系健全, 近三年没有恶意侵犯他人专利行为。鼓励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

2.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专利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必要经费等)的园区可以申报。鼓励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区县(市)、四区二岛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并推荐。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生成打印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及其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当地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区县(市)、四区二岛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出具推荐函(附申报单位 清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知识产权管理处 吴春莉 电话:89186870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科技项目申报,请定期关注“宁波科技网”通知公告-申报通知栏,网址:

http://kjj.ningbo.gov.cn/col/col9938/index.html


9

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

示范奖励(市发改委)

详见:

http://www.nbdpc.gov.cn/art/2017/9/5/art_795_1487242.html 

申报时间:近期将开始

申请示范奖励的对象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成立时间在 5 年以内的非上市优质初创型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

2.主导产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获得风险投资机构(人)的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机构(人)的天使投资; 

4.获得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一年以上; 

5.企业具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广阔,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平均水平。


示范奖励采用直接奖励的方式,奖励金额根据企业实际到位的社会投资和引导基金跟进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1.符合条件的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100% (含)以上的或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增量 500 万(含)以上的,奖励金额比例为 20%; 

3.增速 100%以下、30%(含)以上的或者增量 500 万以下、200 万(含)以上的,比例 为 15%;

4.增速 30%以下、10%(含)以上的或者增量 200 万以下、50 万(含)以上的, 比例为10%。

5.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且只能享受一次。


10


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

实施办法(市经信委) 

详见:

http://www.nbeic.gov.cn/art/2017/10/12/art_2521_197.html

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是指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在宁波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实际经营且带动就业满三个月,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有关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独立核算、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带动就业人员的认定以企业名下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 准,其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或以其他代理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计入带动就业人员数量。

在两创示范期内,共安排不少于 2 亿元资金用于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

申报时间:线上随时申报、按季审核奖励

一、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对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总决赛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 业达 2 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奖励。对总决赛中获奖项目(包含一、 二、三等奖、优胜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2 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金奖励。

2.对参加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省级(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组 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决赛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2 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5 万元资金奖励。对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 达 3 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20 万、15 万、10 万元资金奖励。

3.对参加地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获奖项目 (包含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及以上的,给予 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奖励。

二、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 发〔2015〕29 号),对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落 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金奖励。

2.对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及以上的,给 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金奖励。3.对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金奖励。

4.对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7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奖励。

上述高层次人才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出资额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三、对其他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在宁波市落地且带动就业的给予奖励

1.对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50 万元、100 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的创业创 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20 万元资金奖励。

2.对符合“中国制造 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提出的“3511”产业体系和我市传 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聚集的 9 大产业,或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其他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 波且带动就业达 3 人、5 人、7 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15 万、20 万元资金奖励。

联系人:陈伟,13586522705;朱文文,15757824918


11

2018 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市经信委)

详见:

http://www.nbeic.gov.cn/art/2018/5/10/art_998_2160535.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5 日 

第二批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四个类别。

1.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该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 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申报项目应为围绕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开展的项目,且已投入运营。申报主体须 为制造业企业,可为委托开展项目的甲方,也可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乙方。项目在降低 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申报主体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核心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平台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平台应提供研发 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联系人:徐红,联系电话:87185146,

电子邮箱:525213152@qq.com


12

2018 年度省“隐形冠军”企业和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市经信委)

详见:

http://www.nbeic.gov.cn/art/2018/4/24/art_998_2151360.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

一、“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1.在宁波市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范畴,年营业收入在 3 亿元以下。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 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 中的企业,《中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 11 类产业发展重点和“传统制造 业改造提升”的重点产业的企业优先入库培育。

3.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 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或是与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其 他印证材料。

4.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开展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企业内部建立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5.注重特色化生产和经营,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有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 6.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 销、内部管理等领域或环节实施创新,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二、“隐形冠军”企业

符合“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条件的同时,应达到以下指标中至少 2 项以上:

1.专注生产指标:实施专一化发展战略,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列,或是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并成为主要供应商。主要产品销售额占企 业全部销售 7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2.精品制造指标:产品品质在业内得到公认,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建立规范化的 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是产品追溯体系。通过“浙江制造”认证,被评为浙江制造精 品、浙江名牌产品、省管理创新奖、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或是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质 量奖的,优先确认。

3.特色发展指标: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牵头制订团体标准;企业获 得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技术、软件著作产权数量,或是经权威部门认定 的专有技术数量,在同行业企业中领先。企业具有省级首台套产品、省著名商标的, 优先确认。

4.持续创新指标:最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 ≥3%)、新产品产值率(原则上≥40%)在同行业中排列前茅。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创新型企业,或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或 奖项的,优先确认。

申报企业于 5 月 20 日前登录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96871.com.cn/)进行申请填报,并完成申报材料的在线提交。

联系人:侯永成,联系电话:87186429


13

2018 年度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市经信委)

详见:

http://www.nbeic.gov.cn/art/2018/4/23/art_998_2151846.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 

申请列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梯队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的 中小微企业。

2.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在 1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比重年均 3%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依靠创新逐年增长。

3.企业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已建立和实施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发展潜力大。

4.企业取得的创新经验或成果具有行业先进性和推广价值。

5.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质量监督部门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委 刘青,联系电话:89186412


14

 国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

单项冠军产品(市经信委)

详见:

http://www.nbeic.gov.cn/art/2018/3/28/art_998_1999854.html 

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10 日

申报要求:

本批推荐申报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三类(具体条件及要求可在工信部网站查阅),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申报类别。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同一企业在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三个类别中只能申报其中 一种。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要求是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 位居全球前 3 位;申报本批培育企业的,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 全球前 5 位且国内排名第 1 位的企业。

2.申报企业须提供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出 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原件,证明的格式、内容必须严格按通知要求规范填写。有 意申报的企业自行咨询所属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

3.申报企业须严格按工信部通知规定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请书、培育发 展方案等申报材料格式内容,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并做到内容齐全、格式规范。 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次申报均由各地经信部门组织推荐,行业协会不再承担推荐工作。




往期精彩回顾:

妈妈们都有强大的“脑回路”?!

数说海曙∣Amazing!上市公司高管年薪百万!But!我们还是关心……

怎样的青春,才能无怨无悔……

确认过眼神!为你所“爱”投出一票

数说丨一个不一样的海曙(安石遗梦)


如果觉得不错就随手分享出去,并给小编点个赞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